9ca74412 No.30338
趕快走人換工作為上,這就長期來說對你較好。
職場上的兩大基本因素:工作和人。
獲得了自己所喜歡的工作不一定保證就能和相處容易的人共事,反之亦同。
我若是你就是趕快閃人,因為工作難尚可憑時間搭配學習意志去克服,然而相處的人難幾乎難改,尤其大多都已是出社會的成人或是準成人(例如未成年但可合法打工的學生),要指望共事的上司能改改自己的脾性根本不可能,不如說跟這種相處難的上司共事久了反而要擔心自己是否會有精神上的不健康。
況且你也跟店長吵了,即使這工作你再喜歡,和你共事的人根本不喜歡你,在那待久對你反而不利。
你走了他們再找人就好,這點對你來說意思也是一樣的,你喜歡的工作並不一定只能在他們那裡做,可以換老闆換別的工作。
未來若你選擇換工作時,雖不保證新工作內容一定也能讓你和目前的一樣喜歡,也不保證共事的同仁或老闆一定相處容易,但起碼能保證你已離開那些討厭你很久的原職場上司們,這至少能讓你不必因他們而在工作上過得不健康。
afcb240e No.30339
你若不爽
缺錢就先繼續
不缺請趕快閃人
潛規則每份工作都會有,多多少少而已
假如不會害到自己,多少睜隻眼閉隻眼就當作在做慈善吧
畢竟公司不是你開的,你也不夠老,潛規則還輪不到你來訂
如果你要當正義魔人,很大的程度只會被當白目/眼中釘
負責人用LINE打給你,又接到店長電話(?)
依個人的做法會先接起電話,畢竟公司電話(客人)比較優先
若發現是店長,那就跟店長說負責人目前有事找
那假如店長不滿意,那就跟店長說要不要跟負責人溝通一下看目前聽誰的
然後被罵什麼的不用多想,反正不甘你的事
你也只是照指令在做事,又不是你主動過失的,那就另當別論
最後沒道理店長的過失還要底下員工一起扛
不然店長的職務加級不要拿算了,愛拿又愛該
負責人也是...如果他有職務加級的話
3a2031fb No.30342
就邊找新工作邊做現在的工作
一找到新的就把現在的給辭了
總之就是別選擇繼續做現在的
可假如最壞情況是你放不下現在的工作那就要做好下剋上的鬥爭獲勝覺悟
我上份工作也是我喜歡的工作但碰上不論公事私事都徹底相處不來的主管
彼此關係從辦公桌間的小磨擦到業績較勁中的大暗鬥
雖然最後是我贏讓對方被貶被調
但代價就是這過程磨光了我對原先喜歡的工作的幹勁
也很難再和其他在職的同仁搞好關係
因為已被他們當成了狠角色畏懼著(說難聽點差不多是被冷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