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989b3 No.31133
因為賣家不是意氣用事在作生意
有點生意常識的賣家都明白當開罪一位買家後就要預付更多經商心力來維繫好跟其他買家們的交易關係
以免已受開罪的那位買家在散佈實際遭遇後影響了他們的生意
也就是說你那個賣家用行動改善和待客差異來迴避自己開罪了身為買家的你這一事實
並讓其他買家們透過交易體驗中覺得你說的和他們感受的有所出人
換句話說即使他們相信你給的那個賣家的評價是事實
但只要賣家沒把開罪你的那套放在他們身上
而且賣家對他們還更用心於待客之道的話
除非他們之中不少人和你有公事或私交上的利益關係
不然他們並沒有理由單純看了你對那個賣家的評價後就主動放棄他們的交易
建議你與其單就買賣作抱怨不如針對那個賣家暗示你有虐貓或吸毒什麼的去訴諸司法
把這事變成實際的新聞來旁敲側擊其信譽或人格或許會比較有效
當然前提是實際上你真的沒做過對方暗示你有做的些事
9bfa8635 No.31134
你買不爽又不是我買不爽
只要內容物沒有損壞或損傷 我覺得ok啊
盒況本來就不在意
收過爛的包過
不過裡面防護做的很厚還拆了老半天
就算包得再漂亮也是丟掉
f626c143 No.31138
我覺得跟台灣人縱容惡質賣家什麼的無關,純粹就是賣家在和你交易不愉快後想把這事態操作成個案,而你只把事實放上網並沒有後續操作,自然說服不了其他客人呼應你所期盼的抵制。
先說下單看你寫的我是認為“在交易後的爭論”裡賣家有過失,但不觸及法律也無關其他人跟那賣家之間的關係,更不用說包裝出了觀感上的瑕疵並不等於內容物有實質受損,如果是買來送要客的禮品那這般計較還能理解,但如果是自己消費用的話這般計較是不可能說動其他人來呼應你所期盼的事態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