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9b5a45 No.31323
為什麼你會覺的公司有辦法拿到你個人的醫療紀錄......
《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規定:「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民法》亦有第195條第1項針對侵犯隱私權之條文:「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4909d26b No.31324
>>31321方便去看就快去找一間看
別人問就說最近睡不好 聽說身心科拿藥比較容易
反正別人頂多知道你去看醫生 實際是看什麼病可以挑一個不嚴重的當公開答案
藥包跟吃藥的時候注意一下不要讓人看到太明顯線索就好
甚至可以把舊的什麼耳鼻喉科還是藥局外袋換裝
或者弄維他命罐裝在裡面
說這麼多還是希望你能去看個醫生吧
正是因為周遭沒狀況之下出狀況
更顯得該去看 有可能是生理問題
不管是內分泌還是瘤也是要看醫生才知道
祝好運
68c88b15 No.31325
去醫院就醫肯定會在院內留下相關紀錄
不過這通常是基於對病患隱私保護與法規體制下的醫療診察所需
按理來說是不可能外洩給與之無關者
包括病患應徵工作時的面試官
也包括病患在職時的雇主或是上班的地方
當然即使病患工作場所在醫院也不例外
尤其你的情況不是看醫生很重要而是很必要
你現在不看以後狀況惡化到連你自己都管不住自己的正常狀態時你依舊要看
差別在於你會變成不得不被動去看
到時不論怎麼走都有很大可能會影響你未來的就業
不同的是若你現在自主去看醫生仍足謂早期發現早點治療
這對你往後以正常狀態去工作是有幫助的且可盡量走得長久
除非你是想專找那種在行業裡本身就很看重應徵者的心理狀態須很正常的(例如大眾交通工具駕駛員或醫護職或警消工作)
不然其實不用杞人憂天地在意自己因去看醫生有了紀錄而影響到自己的求職
88445d59 No.31326
>>31323>>31324>>31325謝謝島民,我已經預約好身心科預計今天去就診了
希望能對我現在的狀態有所幫助...
ef400169 No.31336
硬要說的話
你在榮民/國軍總醫院這類醫院的就診紀錄
軍方在審體檢資格等需要相關紀錄時時是能直接去調資料的(比起私人院所也會更相信榮總的報告紀錄)
其他醫療院所除非你自己提交資料不然是沒辦法查到的
現在無故私下調閱資料都是要寫報告的
除非你應徵的工作薪水高又特殊不然沒人會想花這個成本查啦…
89b8b385 No.31344
醫院跟診所如果拿藥會留下就醫證明。
但除了保險公司會查以外,公司是沒有辦法拿到就醫紀錄的。
78f6ea12 No.31347
思覺失調症
自律神經失調
恐音症
病症可以往這幾個方面找
精神的病症是長期戰
除了要改變不正常的飲食習慣
還要運動+生活規律化+三餐正常
病會很嚴重就代表身體嚴重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