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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時若精神或智能隨之有疾
就不一定想得到訴諸司法的扶養義務
再者若身為子女的自己本身也有長期疾病或經濟能力低到自食其力實已不易的話
能證實自身疾病本身的起因和父母的失常情緒表現有關
扶養義務依有可能在法院認證下不成立
我二姊就是因以前常被我父母當出氣筒所以成人前就已有神經衰弱症
加上中學時被家暴到一隻眼睛受永久性損害
導致她既找不到對象結婚而且光靠自己工作養活自己也很不容易
這些條件讓我父母已又老又病下曾欲藉法律向她索討扶養的義務時大碰釘子
聽我大哥說當時就算退一百步說法院願意為他們開庭審案好了
他們幾乎不可能勝訴
實際上他們原本是由大姊扶養的
但就是精神問題多到讓大姊受不了而在武肺疫情禍全球前鬧失蹤
到現在人還是沒找到
只能由我大哥和大嫂有空時去看望一下
至於我的話出生沒多久就因體弱多病藥罐子狀態常駐而不被我父母當孩子看
所以我是由外祖父母在國外養大的
除了有遺傳基因和血緣外實際的親子狀況就跟國籍般根本毫無交集
自然也沒有扶養他們的法律義務在
所以別小看遠離問題多的家人這一措施
它就算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最起碼能隨著時間推移帶給你在法律上可能負有的義務有著不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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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就對了還處在一起幹嘛?
即使離開了也有可能被司法叫去履行扶養義務,但司法不可能毫無評量已成年的子女有沒有餘力去照顧年邁且已有精神重症的父母。
況且你自己也有精神問題更別談自己養活自己就很不容易了,這離去其實不用太擔心日後司法會找你麻煩,除非你中樂透頭彩變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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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辦法押他們去看精神科嗎
沒有你就只能自己去找失智症照護的書想辦法調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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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父母 扶養義務應當如何處置 有無平衡點
先蒐集證據,然後搬離,讓老害來告,
有了結果就有了價碼,就當付保護費換安寧,之後除了匯錢就徹底斷絕其他接觸方式
重點是你一定要先搬走,因為同住就有照護義務
但只要搬走了法律上也很難強迫你要搬回去給老害羞辱
另外雖然法律上有扶養義務,但沒規定要和顏悅色,
實際上就算你照三餐加消夜辱罵老害,不爽就砸東西,
甚至家暴只要不做到斷手斷腳要住院,警察和社工都是懶的管的
老害哪天真的廢了就送最便宜最偏遠的安養院,只要你懶的去探視,安養院就會自動幫你報仇的
不過嘛,按慣例接下來你會開始拼命找理由堅持你必須留在家裡享受這一切,這邊先說了我就不再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