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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處理的產權 跟負債差沒多少
畢竟就算你不處理 政府一樣要收稅
而拖得越久 你就會越無法償還 最後就算回歸國有 也不代表債務跟著兩清
因為你心中會一直遺留著「怎會變成這樣」的想法
更別說只是名義上的產權人 但卻根本沒有處理的權力 跟人頭戶差沒多少
這種狀況不是委託代理人跟兄弟姊妹吵到底 就是早早認清自己本就一無所有會更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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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的情況是沒你那麼複雜但也是因和兄弟姊妹共分父母所遺留的土地造成了產權處理抉選上的糾紛
我是請專家評估土地以及我在產權配比上對自己的財務損益後選擇了拋棄繼承
因為我父母過世前有負債而那土地就是被押去抵債的
只是那土地因在商圈裡且上面有建店面也有穩定營收所以一直沒被法拍
更扯的是我父母生前通常為了擴大賺錢的生意
往往還清原債務後又去拿那土地辦貸款
不斷循環導致那土地一直處於有債狀態
而且那時財務相關法律還沒像現在那麼嚴謹
所以這債就循環到過繼給了身為子女的我們
而我在兄弟姊妹裡因屬二房的獨生子所以在他們眼裡我是沒話語權
他們除了有此共識外他們也在爭誰最後能獨佔那土地及其營收
只因為他們都沒自己的收入也沒工作所以都很看重那遺產的利益
偏偏忽視了相應的債務以及商圈的沒落化
我則因為有自己的事業所以不缺那遺產的營收
況且那債務還要定期吃我事業所賺的錢
持比在手不僅對我個人沒營利還要看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兄弟姊妹的嘴臉
索性就大刀闊斧地辦拋棄繼承
讓自己人生不用再扛無謂的負債
不久後那裡就因武肺疫情擾全球的關係
店家關門沒了營收又沒業者青睞的情況下
他們最後被那筆土地的債務追到焦頭爛額
當然土地最終是被法拍掉然後他們按比分配獲餘額
只不過這餘額不是利益而是債務就是
那時聽聞這消息我心裡只有爽一字
因此我建議你如果對自己繼承的遺產無任何抉擇權且只能任自己的兄弟姊妹主導或拖沓不進
加上那遺產複雜到只會帶給你長期性的支出甚至債務的話
與其在那裡糾纏下去任其侵蝕自己的財務且動搖自己的人生穩定
還不如早點退出為上
至於住房的部份你拿的因屬違建在實際點上這等於跟沒拿或拿假的差不多
這點我是建議能拋則拋省得麻煩
畢竟你自己也預料就算拿了自己也住不久還要面臨公權力依違建法來處理的未來
倒不如把時間和心力留給自己去另拚屬於自己的住家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