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bd406a No.32389
遇到不負責任的公務人員確實很容易讓人生氣
我簡單回覆一下,希望這些建議有幫助
1.不要讓激怒控制行動,當你感到激動時,試著深吸一口氣,先冷靜下來再處理問題
你可以試著直接請教對方,了解這些問題為何長時間沒有解決,這樣對方也會更願意解釋情況
2.如果問題不是特別緊急,像是道路設施等,你也可以考慮先向里長問問看
公家機關有時候會比較冷漠,但里長需要里民的選票,他們會更重視里民的需求
你更有可能會得到更快、更有效的回應
3.如果你覺得你的情緒問題已經開始影響到你的日常生活或健康,考慮找心理諮商或家庭醫師聊聊也是很好的選擇
即使問題不大,專業的支持也能幫助你學會應對壓力、改善睡眠,並提供即時的減壓方法
最重要的是,不論處理什麼問題,照顧自己的情緒健康始終應該放在第一位
保持內心的平靜,也才能更有效地處理外界的困擾
12fe8157 No.32393
情緒控穩很重要
哪怕是以公民立場當面對著抱怨法理上公僕份所當為卻不為之事也一樣
因為這是"公事"(公眾要事)不是"私怨"(私事抱怨)
只不過用很現實殘酷的觀點來說
即使對方是為民服務的公僕
攸關眾人之事而非個人之事的政務改善
幾乎都需要群眾凝聚的聲音或是足以代表群眾的名人來發眾心共同的心聲才行
不可能只為一些零星無名個案的怨言而行動
除非發生了嚴重到足令公眾關注這一程度的事
所以你如果希望你的抱怨能化做公僕改善政務的原因
只是上網抱怨肯定是不夠的
公僕面對公眾層面的事會有如此差別反應和處理
比起反映問題內容本身的對或不對
公僕為能兼顧守法和服務人民便不得不在力行時為現實進行排優先處理次序
再者公僕為民做事時當以做實事為先
問題處理很需要問題反映的資訊多確實多緊急多茲事體大為先
以一般公民立場來看即使是能在心中視為色調不同但比重均不相上下難比高低的兩件公眾要事
公僕在意外面對同時發生的時候就非得做出力行時資源無法完美均等的處理決定
若發生的前提惡化到量能吃緊時改採先後順序作處理也不大意外
這些並不是在替公僕說情要你不埋怨他們的不作為
而是說明公僕在法理上應為卻不為之事時
是有可能有上述充分的理由(當然有的其實是藉口)
所以你若以公民立場想要你抱怨的事
獲得公僕的有效有感作為(而且是到令你滿意的程度)
那你必須明白你抱怨的事在你待的公眾圈裡是個怎麼樣的事
以及你需要用什麼方式在不違反法理和公眾觀感的前提下讓你的反映能成為公眾心聲
(包括備有可說動民意代表為你發公眾之聲的實際依據和有力說法這點在內
當然單純話術或是引誘民意代表進行沽名釣譽般的假發聲因屬虛假惑眾動機之為故不算在內)
假如你目前仍無法明白自己想對公僕抱怨的"公事"在公眾心裡是大或小
那就先從培養能判別這一事的眼光和心智
這也是法治道理觀念上公民對公事關心的基本責任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