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本來就很難黑白分明的,我只能稍微建議你要怎麼從法律層面看問題
如同前面所說的,以台灣法律要脫離親子關係極難,誣陷他讓他吃一輩子牢飯可能還容易點
所以要搞清楚法律的底線在哪,是扶養義務,但說穿了也就是給錢
法律不能強迫你要和他一起生活早晚問候,也無法逼你三節要回去磕頭,只能讓你每個月要拿多少錢出來當代價
但這個錢的份額也不是老害說了算
首先老害必須要無工作能力,這和他有沒有工作意願無關
再來還要經濟困難到無力維持生計,有存款有房子的基本就出局
法官還不能僅憑心證,要參考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的數據,加上你的月收和支出,計算出一個數額後由所有兄弟姐妹均攤
是的,所有兄弟姐妹,我見過老害以為可以單獨逼某個子女拿錢出來,結果攤完沒多少還害到寵愛的小兒子,氣得在庭外大罵法官的
離題了,總之這個數額最後都不會很大,就大約幾千塊,你被迫付了錢,那麼之後所有爛事你都可以用我已經付了錢當藉口置之不理
比較討厭的是台灣法官裡衛道敗類很多,如果看你沒律師他們就會趁機偷渡道德信仰進來,資格不符也硬判你要拿錢出來
然後是蒐集證據
你幼年時受到的惡意對待,老實說非常難舉證,就算有家暴和就醫紀錄,衛道敗類法官也常常只會選擇性採納
周圍親戚朋友基於台灣人愛息事寧人搓湯圓的劣根性,你也很難期待他們出來替你做證
所以只能從現在開始,和他有任何形式的接觸一定要全程錄音錄影,越過界了就立刻報警,這些紀錄要大量累積起來才能讓你在將來的法律攻防上少吃一點點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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